日前,上海市质监局在对实木复合地板产品的一次质量检查中发现,龙森、久盛、格尔森、美凯、大自然等品牌木地板,存在尺寸偏差--面层净宽偏差、甲醛释放量等级标识、标志或包装标识不合格的情况。
据悉,该市质检局2010年2季度,实木复合地板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采集51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5批次。生产厂价及品牌涉及:标称浙江龙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森”多层实木地板(柚木)、标称久盛地板有限公司生产的“久盛”实木复合地板(栎木)、标称浙江格尔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尔森”实木多层地板(桦木)、标称上海美凯地板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凯”实木复合地板(橡木)、标称顺德区中冠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自然”实木复合地板(柚木)。
据了解,对于甲醛释放量等级的问题,我国已于200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的国家标准,其中强制性规定木家具产品甲醛的释放量不得超过1.5mg/L。对于甲醛释放量标识问题,在为《消费品使用说明》中,其中一条便是商家须对家具所用的材料、涂料等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
目前,格尔森、久盛、大自然等品牌均在南京各大家居建材卖场有售。因此,本网提醒南京市民,在选购地板时留意被检不合格品牌及产品型号,切勿盲目相信大品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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