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发布的第一季度电热水器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中看到,沈阳两家电器商行销售的“皇冠”牌、“百德王”牌热水器位列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2010年第一季度省工商局委托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沈阳、抚顺、锦州3个市流通领域的电热水器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4个批次,11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78.6%。
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道奥泰电器商行销售的“皇冠”牌,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外包装标示为温州皇冠电器有限公司的规格为 DSZF-40L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无生产单位。沈阳市东陵区美好电器商行销售的“百德王”牌,生产日期为2010年1月,外包装标示为佛山市顺德区百德王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的规格为DSZF-40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无生产单位。抚顺市新抚永发家电商行电器商行销售的“上厨”牌,生产日期为2009年5月10日,外包装标示为上海容声工贸有限公司的规格为XH-40L的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接地措施,无永久可靠接地弹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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